有一名高雄的王先生
知道每人每年都有220萬的贈與免稅額
但為了不想花時間,也懶的詢問
就異想天開的每次20、30萬的分次匯到未成年小孩戶頭
總共匯了500萬
過了幾個月後
國稅局來公文,請王先生補繳贈與稅
王先生寒毛直豎的說:國家機器監聽我...(沒有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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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網路化的世界,政府機關多有電腦連線,而政府機關跟銀行也不例外哦~
事實上,銀行對於未成年人的帳號多有通報機制,一旦短時間內大量金額增減或是超過多少,金融機購都會主動通報國稅局,國稅局就會來追稅了,所以很多人都會投機取巧,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其實,資訊早就被掌握住了。
要做任何跟不動產有關的事,不是不能做,而是要提早規劃,詢問專業才能真的省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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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
自106年5月12日以後贈與稅的應納稅額,是依贈與人同一年內贈與總金額,減掉免稅額之課稅贈與淨額,乘以規定稅率減去累進差額,計算全年應納贈與稅額,減除同一年內以前各次應納贈與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及新舊制差額調整後,為本次應納贈與稅額。
稅率級距及速算公式如下:
贈與稅速算公式(106年5月12日生效之贈與案件適用)
-
贈與淨額 (元)
稅率
累進差額 (元)
25,000,000以下
10%
0
25,000,001-50,000,000
15%
1,250,000
50,000,001以上
20%
3,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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