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030.jpg

雙代書一起陪看屋
新接了竹北的雙代書案件,從簽約前確認屋況開始服務到交屋為止。
把每一間房子都當成自己要買的ㄧ樣注意,請仲介準備梯子,仲介也自己帶梯子騎車過來,很辛苦也感謝。
梯子的用途是要看維修孔,維修孔都能看到原始屋況,有沒有漏水從這裡看也會看的特別清楚,記得也要帶上手電筒。
這間房子看起來屋況還不錯,雖然裝潢看起來已經有點年紀了,但原始狀況是可以的。


開始簽約就是角力,買方的需求,仲介可能不會幫你爭取
買方要簽約前的議價過程與簽約時的角力過程其實是很辛苦的,如果沒有知道買賣流程及了解爭取權益的人陪同,真的是處於相對弱勢的情況中。
這次的買方其實自己本身就是很謹慎小心的年輕人了,但有些像傢俱是否要留、燈具是否修復等的細節就真的要簽約才能見真章,比較負責一點、愛惜房子的賣方就會願意負擔,但如果只是把房子當成搖錢樹般的對待,買方可能就要靠自己的說談判力或是看賣方的誠意了。

在談判桌上一切都要小心翼翼,一方面要觀察對方反應,不能都踩很硬,必須要時而軟、時而硬,但硬是指態度堅定,並非脾氣硬XD。
這次有些狀況的部分是解約條款、約定日期及實價登錄,要押解約條款是買方在議價時就一直有跟仲介提到的,仲介也答應了,結果簽約時仲介的反應像是沒這回事一樣,完全沒跟賣方講就算了,還一直好像不知道這件事一樣,應該是仲介本來就打算上了談判桌再處理,仲介就這樣冷眼看著買賣雙方誰比較厲害、誰妥協,如果是沒買房經驗又沒帶雙代書去,一般能就會妥協不押了,還好買方也很會爭取自己的權益,講到賣方可以接受押。


期款時間讓地政士(代書)幫你決定?
約定付款日期的部分,一般人可能不會想太多,多是交由地政士(代書)說幾號就幾號,往往會忽略如果貸款不足額的話,籌差額的時間能會不夠用,就容易有違約的問題發生,對買賣雙方都可能會產生誤解,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我堅持要多押一個日期。
另一個部分是這位代書取巧的把第二期款時間提前,所以我們就把時間往後推延,因為多押了一個時間,變成有四期款。
其實,如果貸款沒有問題,時間也不會是問題,但總是只怕萬一啊~所以還是要押對自己比較有利的時間比較好。
後來深深覺得還好有多壓一個日期,因為銀行作業時間居然搞了快一個月,如果沒壓大概有點危險。


「保證可以貸8成」,你相信?
再來是實價登錄的部分,但只是小問題,賣方把2衛改成1衛,但還是有用像辦公室廁所的塑膠板間隔出來,區隔成二個衛浴,但賣方寫1衛,原本的屋況不知道是如何?但之前實價登錄就一直是登2衛。在簽約過程中,因為講到押解約條款的問題,仲介果然就出動了「保證可以貸到8成,甚至還說85成都沒問題」,講的好像銀行是他家開的一樣,千萬不能相信啊~無論如何都應該要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談判與簽約。題外話一下,我就等著看仲介保證的銀行可以貸幾成?(結果買方完全不想找仲介的銀行辦,所以也不知道可以幾成?XD)

人品與做事的態度才是挑選地政士(代書)的關鍵
每次去陪簽約都覺得別人的代書費很好賺,不說明流程、不多寫幾行字,想草草了事的心態真的看了覺得很丟臉,人要自重別人才會尊重不是嗎?
不過這位代書是我看過最離譜的了,連公契也沒帶,還跟買方要印章回去蓋,真的有夠扯又不專業,當然買方根本就不知道這些事,不過簽完約後還是有問:「為什麼代書要留印章?」
身為從業人員要如何解釋一個不專業代書的不好行為呢?
其實在簽約之前可以先問仲介,是否可以用自己認識的地政士?有一些小間仲介公司是可以的,不過前提是必須要買、賣雙方都同意哦~(但用仲介公司的地政士,買賣雙方也沒被詢問過意願啊?)


簽完約後挖一個更大的坑
原本以為簽完約後應該就還好,照著契約走就沒什麼事了,殊不知隔了三個星期,仲介突然傳了動支同意書給買方,說:「這張是代書給的,如果有疑問可以跟代書聯絡」。
仲介可能怕被買方噱一頓,不敢跟買方講賣方想動支,所以直接請買方跟代書聯絡,這手法實在很不負責任,簽約時賣方根本就沒提到想動支,怎麼可能會讓賣方動呢?真是異想天開。
這又不禁想到,如果是一般沒買房經驗又沒請雙代書的買方,應該早被仲介說服簽了吧?其實,並不是說都不能簽,但是要有原則性,沒頭沒尾的要別人簽,就不符合原則了。
另外,買方傳了代書費給我看,我真是被嚇歪了,第一次看到那麼貴的,水電瓦斯更名也要費用?買方請代書打個折,結果就不好說了...
當然我自己也身為地政士(代書),只是個人覺得賺錢要賺的有道理,所謂天道酬勤,遇到做事那麼不靈光的折價也是合理,倘若代書做事是可以感覺到努力及誠意的,那是還可以接受。

好不容易到了過戶前,買方已經跟仲介說好何時要去看房子,請賣方把東西都清空,仲介說:好好。
後來到了要看房子當天,仲介打來說賣方還沒清空,所以又等了幾天,真是還好有多押一個時間啊~另一個技巧是先清空再過戶。
終於可以看到房子了,仲介把傢俱清得很乾淨,雖然感覺有點不太甘願,其實這應該是賣方要做的事,只是一般人都覺得我有付仲介費,所以都叫仲介處理,但對仲介來說這樣是很強人所難的,還是希望大家要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比較好,社會才會有進步的動力。


結論
這件案子把所有買方很常發生的事全都遇完了XD也真是蠻不容易的
如果買方沒有請雙代書,整個買賣過程中八成是要一直詢問朋友了吧?如果沒有朋友從事不動產業的話要去問誰呢?誰想買房一肚氣?糾紛常常就是這樣發生的。


下一篇:北市雙代書實例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詠倫代書 的頭像
    詠倫代書

    代書教你的買房知識

    詠倫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