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忘記自己有個部落格前幾星期很重要的事都沒寫到
買房的人如何面對金龍海嘯?
希望是真的自住客要買房,不要投資客或投機客炒房
目前央行管制嚴格,前陣子才請各大銀行去喝咖啡
喝完咖啡後銀行就紛紛額度已滿,真是很巧合呢!
在現在買方很難貸款的狀況下要怎麼辦呢?
畫重點
要去找不被管制的單位,像是壽險公司、企銀、郵局、農會或漁會
但是一定都要在簽約之前先去問是否可以貸款或是有額度
不然簽完約後才無法貸款會有違約金或是被沒收價金的風險
簽約前先找代書或是銀行真的非常重要,太多人死在這一項
很多人都覺得買房最難的是錢,其實不是
最難的是要說服自己要先找專業人士,擔心吃虧才是大家的心魔,不想付那麼多錢、不想被別人賺錢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這樣心態的人往往才是最常吃虧的人
常常會遇到鬼,更容易賠錢、賠時間、多花不必要的錢或是選錯邊
房地產的十年大運過去了,開始另一個循環
但不會跌到哪裡去,只會對急需用錢的人有影響,其他就是穩穩的
以及五年後的寬限期一但過了,會有多少人要斷頭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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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利多的好消息來啦~最近因為物價上漲的非常有感,而且已經持續一段時間,物價應該是回不去了。
近期因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居高不下,達到調整免稅額法定標準,所以財政部最新宣布111年將調整綜合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以下就來分別說明調整內容吧~綜合所得稅減稅2023年五月報稅適用財政部賦稅署於110年11月24日公布,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分別調高至9.2萬元、12.4萬元、20.7萬元,2023年5月申報2022年綜所稅時適用。詠倫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0)

昨天很猝不及防的,央行突然宣布自然人購買第二戶房屋不得有寬限期,為之譁然。
新聞也紛紛上了「央行打炒房」、「央行再出手」等的標題。
但我個人覺得這標題蠻無聊的,這哪算是打房?根本就無傷大雅。
只不過是沒有寬限期而已,就改成本利攤了,還是可以買、可以貸款,到底是在算什麼打房啦?
央行有哪些新規定?一、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
二、 調降購地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
三、 調降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為5成,並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為1年。規定的內容如何呢?一、自然人持有第2戶購屋貸款者續增,且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區;規範自然人於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無寬限期,有助降低借款人過度運用財務槓桿,並強化銀行授信風險控管。
特定地區是指哪裡?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新竹縣。
二、近月銀行建築貸款年增率仍高,主因購地貸款大增;購地貸款成數上限由6.5成降為6成(保留1成動工後撥款),有助抑制購地貸款過度擴張。
三、配合購地貸款未動工興建之貸款成數上限下調,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成數上限由5.5成降為5成;另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採一致性標準為1年,有助加速借款人辦理工業區閒置土地之興建開發。結論這次對建商影響比較大一點,自然人則是普通,沒有要炒房的人根本沒差。
買房的重點還是要以自己負擔得起為主,否則短時間可以用貸款來撐,長時間呢?
繳不起還是得斷頭或法拍了,不是白忙一場嗎?詠倫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2)

房地合一稅2.0與實價登錄2.0同步在110年7月1日上路了!
雖然我們很常聽到房地合一稅,但是否有想過什麼是房地合一稅呢?為何要繳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究竟是幹嘛用的呢?相關規定又是如何呢?
這篇文章一次告訴你。
什麼是房地合一稅?最早以前,在還沒有房地合一稅時,當我們把房子賣掉後,隔年都要在申報所得稅的同時,一起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因為賣房子也是所得來源的一種,所以也要課稅,蠻合理的。
因此,以前賣房子要繳的稅就是「財產交易所得稅」了。
後來,其實政府與民間長年以來,一直有在討論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課稅基礎實在過低,除了跟土地漲價金額不成比例外,更是與市價脫節太多。
怎麼說呢?
財產交易所得稅一直以來都只有課徵建物的所得,是沒有課徵土地所得的,因為土地已經有課徵土地增值稅了,因此沒再課徵一次所得稅。
也許有人會想,就維持原樣就好了。
不過,土地會漲價與土地所有權人完全無關,並非是土地所有權人施以土地什麼好處或修繕了什麼而漲價,而是政府投入了都市計畫、產業發展、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等的作為而造成的漲價。
所以,由全民稅收投入的改良計畫,政府再由稅收回收也是合理的。
然而,房地產一直上漲,儘管有課徵土地增值稅,也是趕不上上漲的速度,為使財產交易所得能夠實質上課徵真實的所得稅,所以又制定了房地合一稅,讓建物與土地都能課徵所得。
目的就是為了要真實課徵到合理的所得稅收,以維護稅制的公平,也希望盡量能防止不動產的不合理上漲及居住正義的實現。
房地合一稅1.0是什麼?要知道房地合一2.0就要先知道1.0的內容了,但我不會說明太多細節,大家只要知道與各位切身相關的即可,因此我羅列重點就好。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都屬房地合一新制的課稅範圍。個人交易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虧損也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未依限辦理申報,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應補稅額,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課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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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7/1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實價登錄2.0及房地合一稅2.0開跑了,一般民眾大概比較知道的是找買賣及預售屋的門牌就可以對應查詢到買賣價格。
可能是使用的人數眾多,網站速度有點慢,另外是我還沒找到特殊交易要去哪裡看。
實價登錄2.0的內容如下:
1、地號、門牌全都揭露。
2、預售屋備查、交易需即時申報。
3、地方政府查核買賣資料正確性及裁罰。
4、預售屋紅單不得轉售。
5、預售屋契約違反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處罰鍰詠倫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