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猝不及防的,央行突然宣布自然人購買第二戶房屋不得有寬限期,為之譁然。
新聞也紛紛上了「央行打炒房」、「央行再出手」等的標題。
但我個人覺得這標題蠻無聊的,這哪算是打房?根本就無傷大雅。
只不過是沒有寬限期而已,就改成本利攤了,還是可以買、可以貸款,到底是在算什麼打房啦?
央行有哪些新規定?
一、新增規範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
二、 調降購地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
三、 調降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為5成,並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為1年。
規定的內容如何呢?
一、自然人持有第2戶購屋貸款者續增,且主要集中在特定地區;規範自然人於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無寬限期,有助降低借款人過度運用財務槓桿,並強化銀行授信風險控管。
特定地區是指哪裡?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新竹縣。
二、近月銀行建築貸款年增率仍高,主因購地貸款大增;購地貸款成數上限由6.5成降為6成(保留1成動工後撥款),有助抑制購地貸款過度擴張。
三、配合購地貸款未動工興建之貸款成數上限下調,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成數上限由5.5成降為5成;另除外條款之「一定期間」採一致性標準為1年,有助加速借款人辦理工業區閒置土地之興建開發。
結論
這次對建商影響比較大一點,自然人則是普通,沒有要炒房的人根本沒差。
買房的重點還是要以自己負擔得起為主,否則短時間可以用貸款來撐,長時間呢?
繳不起還是得斷頭或法拍了,不是白忙一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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